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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班列+”实现新突破,跨境电商货物搭乘“齐鲁号”欧亚班列顺利发出2021-04-18

4月17日,由山东高速集团统筹运营的“齐鲁号”欧亚班列首次搭载跨境电商货物由济南南站发出,将经二连浩特口岸出境,运送至德国杜伊斯堡。该批跨境电商货物主要有主板散热器、绘画板、健身器材等商品,通过“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”(海关监管代码“9710”)报关,标志着“齐鲁号”欧亚班列拓展“班列+跨境电商”业务模式试点成功。

“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”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,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。“班列+跨境电商”业务模式,发挥了欧亚班列安全、便捷、高效的优势,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了一条新的国际物流通道,为保订单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
下一步,“齐鲁号”欧亚班列将继续发挥国际物流大通道作用,积极探索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(海关监管代码“9810”)业务模式,实现“班列+跨境电商”的深度融合,为我省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发展,促进贸易便利化,发展外向型经济做出更多贡献。